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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12月31日  点击数: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对我校立项的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1.《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批准首批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冀教研〔2022〕8号)批准的9个省级项目;

2.《华北理工大学关于公布2023年校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的通知》(校研〔2022〕9号)批准的24个校级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一)结项申请

1.省级项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按照《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附件1)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并提供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个PDF文件)。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涉及人员、项目内容等调整的,须提供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处备案盖章的《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不能如期结项的,填写《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2.校级项目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项目负责人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并提供立项申请书、开题报告、中期报告、项目成果材料、实际应用证明等结项申请材料(所有材料为一个PDF文件)。项目须按申报计划完成预期的研究和改革实践任务,取得预期成果,最终成果与批准立项时的预期成果相符。

涉及人员、项目内容等调整的,须提交《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报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不能如期结项的,填写《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见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专区)。

(二)单位初审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项目提交的结项申请材料进行逐一审查、验证,务必保证表格填写规范、清晰,佐证材料真实、准确。

(三)专家评审

研究生学院聘请专家,成立专家组,制定评审标准,对项目进行评审。

(四)结果公布

省级项目由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后统一发文公布,校级项目经学校审核认定后统一发文公布。

四、报送材料

1.《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或《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鉴定表》或《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申请表》)WORD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2.各项目的结项申请材料(PDF版),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命名;

3.《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2)、《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3)EXCEL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4.《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附件4)、《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附件5)EXCEL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5年1月13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至研究生学院教育教学研究科(科技楼508西),电子版材料提交至邮箱liyufeng@ncst.edu.cn。联系人:李玉凤  0315-8816019


       附件1: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附件2: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附件3:河北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

附件4: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验收汇总表

附件5: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项延期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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