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冀教研〔2021〕3号)精神,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研究生教育教学质量,2025年继续开展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建设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定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以立德树人、服务需求、提高质量、追求卓越为主线,服务现代化经济体系转型升级,聚焦研究生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改革重大命题,通过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研究,解决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中的难点问题,更好地指导推动教学改革实践活动。
二、项目范围及申报条件
(一)项目范围
教学改革项目主要范围包括研究生教育办学思想的研究,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教学管理改革以及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研究与实践等。
(二)申报条件
1. 对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和实践应用价值;
2. 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深化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具有较大的作用;
3. 能为研究生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4. 能取得较好的预期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
5. 项目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人员组成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6. 为了体现教学改革项目的应用性特点,发挥项目对促进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的实际作用,研究时间一般应在一年以上。研究时间一般从批准立项的年份开始起算。
7. 为了保证项目的水平和质量,申请人一般应是研究生导师。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参研人员一般在6人以内。
8. 有未结项(研究生示范课程(案例库)、课程思政建设项目(含省级)、研究生教改项目(含省级))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同一年度的示范课(案例库)、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教改项目只能选择一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申请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
三、申报程序
1.单位推荐。各基层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组织初评,严格把关,遴选出能够代表本单位水平与特色的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进行上报。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单位公示。
2.专家评审。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对各类申报项目评审,提出立项意见。
3.网上公示。对拟立项的项目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公布立项。对公示通过的项目给予立项,并发文公布。项目建设期一般为2年。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的所有材料须表述准确、分类清晰、整齐美观。
(二)材料报送时,请将《项目申报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分类整理,纸质版材料A4纸打印;左侧装订,《项目申报书》所要求的佐证材料附在申报书后一并装订,另交一份单独打印的《项目申报书》(隐去申报人员信息)。
(三)申报材料务必请于2024年11月13日前统一报送教研科,逾期不再受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yufeng@ncst.edu.cn。联系人:李玉凤;联系电话:8816019。
附件1: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书
附件2: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