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华北理工大学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研究生开题及中期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一)参加开题对象
1.2023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期未通过人员或因休学等原因延期或更换研究题目需要二次开题人员;
2.进入论文阶段已选择导师的同等学力申硕人员。
(二)参加中期考核对象
2022级博士、硕士研究生;前期未通过人员或因休学等原因延期或更换研究题目需要中期考核人员。
二、工作要求
(一)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应严格按照校(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保证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工作成效,开题报告和论文中期报告需进行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在评议时应提交评议组作为参考。
(二)各培养单位务必在开题或中期考核前5个工作日内,将工作安排在本学院网站公布。
(三)开题考核结果为百分制;中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和不合格四个等级。请各单位严格筛选未修完规定课程或有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未进行论文开题或第一次论文开题论证未通过者,未达到各专业培养方案对于中期考核相关规定者。以上情况,中期筛选考核结果均为不通过,预警并限期整改。
(四)研究生须通过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申请,各培养单位管理人员须在系统内审核开题申请并维护开题评议相关信息。开题考核结束后,在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相关资料信息,上传开题报告及评议表等相关材料,导师、培养单位等依次审核,本次中期考核无需在系统内完成。
(五)请导师、培养单位认真履行相关职责,逐一审核,保障研究生提交材料的规范性和真实性,严禁导师随意将账号给予学生,禁止学生登录导师账号个人审核。
三、时间安排
(一)各培养单位须在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研究生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工作。
(二)论文开题及中期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在系统内填写学位论文开题相关资料信息,导师、培养单位务必于2024年11月15日完成系统内审核。
四、注意事项
1.请研究生、导师和培养单位务必完善开题和中期考核相关纸质材料中涉及签字的所有环节,以保障入档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如不能按时将开题考核材料上传系统,不能进行后续培养环节。